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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
[武装保卫部(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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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
近期,我校发生数起电信诈骗案件,严重危害了部分师生的财产安全。为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受骗上当,保卫处特作以下安全提示:
一、诈骗分子常用手法
1.利用手机短信、电话、邮寄传递和网络等通信手段,冒充教育、电信局、税务、金融、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人员,虚构提供贫困补贴、提供就业与兼职机会、受骗者卷入经济刑事案件、收到法院传票等实施诈骗。
2.伪造钓鱼网站,虚构退税和退费,谎称无担保贷款、虚假中奖、盗用QQ冒充熟人,编造亲朋好友被绑架或发生车祸等方式,诱人上当受骗。
3.诈骗分子经常虚构事实,危言耸听,让受骗者心烦意乱,失去辨别能力。诈骗分子通常会以不得泄密为借口,要求受骗者关闭手机,不得与第三人接触,还会谎称银行内部人员也涉案,要求受骗者要保密。同时,诈骗分子会找各种借口阻止受骗者报警或与其他人联系。必要时会代替受骗者将电话转接给假冒的公、检、法机关电话。
4.冒充办案人员的诈骗分子通常要求受骗者录制电话口供,套去银行账户和个人信息,并故意让受骗者听到其往来通话,让受骗者感到被牵进案件当中,银行账户资金即将被冻结或没收。诈骗分子会提出为受骗者申请“国家金融保单”等所谓的安全账户,要求受骗者尽快把银行账户的原有资金全部转入安全账户。
5. 诈骗分子谎称是淘宝客服,打电话给受骗者,以交易冻结为名给受骗者发送链接,要求受骗者按照链接网站提示进行操作,在受骗者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信息输入网站后,划转受骗者网上银行帐户中的资金。
6.其他电信诈骗的手段还包括:以退学费、社保返现、银行卡透支等为名实施诈骗,不一一列举。
二、防范诈骗的措施
1.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
2.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资料,不可随意注册、填写自己的身份、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
3.发现可疑信息或接到可疑电话时,及时向保卫处和公安部门求证。发现上当受骗不要有侥幸心理,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迅速保存涉案证据,及时报案。
4.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向周围的亲人、朋友做好宣传,特别是低年级的同学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警方防骗提示
1. 请不要完全相信来电显示。诈骗分子使用的任意显号软件,可以冒充和任意显示任何单位的任何号码。犯罪分子还经常会让受骗者拨打114核实电话号码真伪。
2.教育管理部门一般不会直接与学生个人联系,更不会要求学生提供个人账号。
3.公、检、法机关和金融等部门的电话是不同的电话平台,不能相互直接转接。
4.公检法机关不会采用电话取证的方式,开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5.没有任何单位建立所谓的“安全账户”。
6.对“000”开头的国际网络电话要谨慎接听。
7.接到可疑电话,请拨打110电话报案或咨询。
8.防骗基本原则: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及时报案。
保卫处24小时报警电话:5506119(汇东校区)
2113119(营盘校区)
3930110(黄岭校区)
 
 
         保 卫 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编辑: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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