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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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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毕业生办理户口留校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5-28
浏览次数:
4
各二级学院(部):
请通知需要将户口留校的毕业生,5月31日至6月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办公室(科学会堂103室)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户口留校手续的具体要求:
1
.
户口留校时间须在半年以上;
2
.
原籍为自贡市四区两县的毕业生不办理户口留校手续。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编辑: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