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检查、督促、指导校内各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编制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应急演练,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预防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实施对校内各单位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专兼职安全员、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志愿者队伍的培训;组织开展校内师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
(五)开展调查研究和基础业务工作,完善情报信息网络,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邪教组织对高校的渗透和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和校园安全。
(六)负责校内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负责校内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校内治安、消防巡逻、校门管理。
(七)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对校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八)负责规划、申报、建设和管理学校安防体系,对视频监控、道闸、门禁、防入侵报警、报警求助和周界报警等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九)负责校内学生、职工集体户口的管理,配合做好校内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
(十)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