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保障防空警报设施平战结合与应急使用,市人防办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决定对全市防空警报进行一次试鸣。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4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1:00.
二、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的时序:
(一)预先警报:
鸣放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周期,共3分钟。
(二)空袭警报:
鸣放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周期,共3分钟。
(三)解除警报:
鸣放1长声,共3分钟。
正常情况下10:15试鸣完毕,因特殊情况延至11:00结束。
三、防空警报试鸣,是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的日常战备工作。鸣放警报时,请大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并注意对三种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请相互转告。
二O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编辑: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