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理 工 学 院
关于2014年度安全工作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学校各责任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工作责任书的通知>》(川理工[2014]16号),学校于2014年12月8日至9日对校内45个责任单位进行了2014年度安全工作检查验收,结果如下:
一、先进单位: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人文学院、自动化与电子学院、图书馆、档案馆、团委
二、合格单位:理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法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基础教学部、体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艺术学院、外语学院、后管处、保卫处、组织部、学生处、监审处、统战部、分析测试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离退休管理处、工会、宣传部、招办、工程实践中心、教务处、学报编辑部、发展规划处、党办院办、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计财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基建处、人事处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工作责任书的通知>》(川理工[2014]1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以上9个先进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
“安全工作重于一切”,希望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积极整改,强化安全意识,争取在2015年安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四 川 理 工 学 院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编辑: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