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责任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提高“四个能力”,筑牢“防火墙”,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体性伤亡的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发《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6]555号文件和四川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现就学校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意识
截止11月9日我校共发生火情4起,分别是:5月26日营盘学生食堂厨房油锅起火;9月4日汇南校区第二实验楼对面边坡长期堆积的枯叶起火;10月1日营盘第三教学楼管理员私自焚烧废物起火;10月30日营盘教工宿舍住户电器发热起火。上述火情尽管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说明师生中部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学校火灾形势依然严峻。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责任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一名员工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员,并进一步明确有关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尤其是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各责任单位须在12月9日前对所属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灭火器是否完好,电气线路是否正常,师生离开是否关断电源,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应急疏散通道与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与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完好,学生公寓是否存在私拉乱接和违规电器等。发现以上隐患,能立即整改的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请书面形式报保卫处消防科并留档备查。
三、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能力
消防宣传培训能力是“四个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生重视消防,知晓消防的前提,也是火灾事故防控的重要手段。各责任单位需在本学期放假前对所属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让师生懂得如何发现火灾隐患,怎样有效扑救初期火灾,发生火灾怎样报警及组织疏散逃生。
四、开展校园电气火灾、爆炸事故防范的专项整治
本学期放假前,各责任单位须组织人员对所属场所进行一次的以防电气火灾、防易燃易爆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请书面形式报保卫处消防科并留档备查。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重点抽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节点的火灾防控
要密切关注“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寒假、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火灾防控工作。确保重要时段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的平稳。
六、强化责任追究
学校是自贡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将会导致群死群伤。要坚决杜绝消防安全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学校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履职不力、工作敷衍导致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真正做到有过必责、责而必究、绝不姑息迁就。
四川理工学院
2016年11月21日
【编辑: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