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文件要求,校区制订了“禁电禁摩”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实施步骤,通过宣传教育、摸底清查、分段整治等多种措施,禁止摩托车、电动车在校园内骑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推进和巩固校区“禁电禁摩”工作,5月8日下午,校区安保中心汇同宜宾市公安局临港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尹华强,国保大队民警杨昌金、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宋磊,对校区无牌无证电动车、摩托车进行了摸底排查。发现校区存在大量无牌无证车辆,公安机关将于一个月内对无牌无证长期留置的电动车、摩托车依法进行处理。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编辑:武装保卫部(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