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反奸防谍知识手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4-11浏览次数:1678

 

切实强化反间谍意识

 

★山东青岛,一名男子在夜色中潜伏到我军航母基地周围,暗中观察着军舰的停泊和进出港动态,并通过电话和网络不断将这些信息发送给境外某间谍。

★广东汕头,李某一名联系热络的“网友”突然抛出金钱诱惑,让他偷偷地向国家图书馆订购了大量只有境内专业人员才能订购的军事类书刊。从此,李某开始走上了泄露国家秘密的道路。

★湖南湘潭,少年张某接到一个神秘的快递包裹,他摸出包裹中夹藏的存储卡,并对里面的加密资料进行处理,用电子邮件悄悄发往境外,充当了泄密情报的“传递员”。

这些并不是谍战影视剧中的场景,而是近年来国内媒体连续披露的数起普通公民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拢、策反的真实案件。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上升和提高,中国已经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策反,渗透、窃密的主战场。我们要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中、在尖锐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加强反间防谍工作,抵御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发动的谍战攻势,挫败其策反、渗透、窃密的阴谋,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这既是每位隐蔽战线工作者的神圣使命,也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

基础知识篇

1当前我国反间谍斗争面临着怎样的形势?

    反间谍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工作。大量事实表明,随着我们国家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战略格局的深刻变化,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从各自国家战略利益出发,不断加大对我间谍情报活动的力度。国家安全机关侦破的大量间谍案件充分说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运用人力和技术的各种方法手段,策反发展我国境内人员,剌探、窃取、收买国家秘密,开展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对我国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了严重危害。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切实加强反间谍斗争十分必要。

 

总体国家安全观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这就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创新国家安全理念,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统揽国家安全全局,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2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既要重视外部安全,又要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共赢、建设和谐世界;

♦既要重视国土安全,又要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

♦既要重视传统安全,又要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冬蒿海、极地、生物安全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既要重视发展问题,又要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富国才能强兵,强兵才能卫国;

♦既要重视自身安全,又要重视共同安全,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

 

 

3《反间谍法》的制定和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与时俱进,在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新形势下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是新时期开展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根据形势、任务和要求的变化,党中央决定加强国家安全总体立法,制定一部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新国家安全法。在原国家安全法基础上修改完善,适应和加强反间谍斗争的需要,形成一部规范和加强反间谍的专门法律。同时,将原国家安全法规范保障的反间谍斗争以外的防范打击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斗争内容,通过总体国家安全立法和其他新的专门立法加以保障解决。这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完全符合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要求和加强反间谍斗争的迫切需要。

 

4什么是间谍行为?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和其他境外机枸实施或指使、资助他人实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境内外机枸、组织、个人与间谍组织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参加间谍组织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

■窃取、剌探、收实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盛或者情报。

■策动、引诱、收实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5什么是间谍组织和间谍组织代理人?

(1)间谍组织,是指外国政府或地区政治集团建立的旨在策反我公职人员、人民群众、商业组织等,向我国国家机构和各种组织进行渗透、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进行颠覆和破坏活动的组织。如美国中央情报局(CIA)、英国军情六处(MI6)、俄罗斯联邦安全局(FSB)、以色列摩萨德(Mossad)、日本防卫厅情报本部、韩国国家情报院(KCA)、台湾“国防部军事情报局”,台湾“国家安全局”等等。

(2)间谍组织代理人,是指受间谍组织或者其成员的指使、委托、资助,进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的人。

 

其中四类人是重点发展目标

M金钱:见钱眼开,追求生活奢侈享受者

I意识形态:迷恋西方思想,诋毁本国体制者

C个人表现:个人成就动机极其强烈,渴望被万众瞩目者

E道德:道德品质低下,生活作风不检点者

 

国外的一些间谍或情报人员

发展线人为他们窃取情报

以开咖啡馆等方式掩护身份

线人的身份为军人、高官、学者、高校学生等

设计陷阱、以金钱收买或者敲诈等方式套取情报

被中国安全机构发现

从事这些间谍活动的情报人员会立刻离境

 

6什么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是指行为人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命令、派遣、指使、委托,为间谍组织服务,进行危害我国家安全的活动。

 

7国家安全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          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         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3)         根据分工、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

(4)         维护政治稳定,保障国家安全的其他任务;

 

8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享有哪些职权?  

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体中享有以下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取技术侦察措施。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验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依照前款规定查封,扣押的设备、设施,在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消除后,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封.扣押。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国家安全机关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门,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进行反间谍技术防范检和检测。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9为什么说反间谍工作必须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反间谍法》规定: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在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反间谍工作面临的情况更复杂,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活动有着高度的专业性,必须有高水平的专门机关的专门工作,才能予以及时发现和有效防范打击。同时,只靠专门机关的专门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群防群治,形成牢固的人民防线。有了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才能及时发现隐蔽敌人各种非法活动的动向和线索,才能及时获取和掌握隐蔽敌人各种非法活动的证据,才能有效采取各项措施制止和打击隐蔽敌人各种非法破坏活动,才能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亿万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是国家安全利益最可靠的保障。

 

10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享有哪些权利?

《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

(1)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2)对协助反间谍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个人,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奖励。

(3)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个人和组织,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典型案例】童某间谍案

2003年,根据群众举报,某市国家安全局将正在某军工造船厂附近江面观察.拍摄我在建的新型军舰的童某现场抓获。据童某交代,1992年其被境外间谍组织策反后,按照该间谍组织的指令,多次到广州、湛江等地观察、拍摄我军事目标。然后,将观察到的情况绘制成图案资料,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给该间谍组织,从中获取了大量的间谍活动经费。最终,童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因本案举报人对协助反间谍工作有重大贡献,某市国家安全局给予其10000元的奖励。

 

11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2)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3)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12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哪些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3)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涉案财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根据《反间谍法》规定,哪些行为会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1)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3)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4)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5)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

【典型案例】朱某某、郭某某妨碍公务案

2014年12月,某市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某公司总经理朱某某,部门经理郭某以种种借口故意阻挠国家安全关工作人员依法执有公务。朱某某还抢夺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的证件并推操工作人员,郭某则纠集该公司十余名员工聚众与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对抗,僵持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朱某某、郭某无视法律,公然聚众阻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工作任务的恶劣行为,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触犯了《反间谍法》。为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朱某某、郭某处以拘留十五天的行政处罚。

 

 

防范打击篇

 

14哪类人群容易被境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策反运用?

容易接触国家秘密的国家公职人员、军人、科研单位工作人员、重要企业员工、高校师生等五类人群,是境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长期以来策反运用的重点对象。当前,境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策反运用的对象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普通的军事爱好者、军事基地周边居民甚至一名普通公民皆居民甚至一名普通公民皆有可能被策反利国,成为替境外间谍搜集情报的“棋子”。

 

15为何高校学生容易受到境外间谍的"青睐"?

一方面,大学生在高校里接触到的经济、技术、材料等领域的资料或者参与的课题、项目,对境外间谍来说有情报价值。另一方面,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社会经验不足,有的还需要寻找一些经济来源以支持学业。境外间谍便利用做兼职、发调问卷之类的名目,以丰厚的酬金为诱饵,吸引学生为其搜集、窃取情报。学生“上钩”后如果想退出,境外间谍就会取威胁、讹诈等手段逼迫学生继续为他们效力。另外,境外间谍有可能介入大学生的求职过程,支持、鼓励其报考涉密的单位,企图将学生发展成为安插在我党政军的“潜伏间谍”。

典型案例:卢某某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违法行为案

卢某某,某高校在校学生。卢某某家境贫寒,在大学学习期曾多次在校园论发布来职信息。2013年5月,卢某某接到一封自称!S主编的来自境外的电子邮件。邮件中,S主编自称主办一份学术刊物,需要卢某某协助找某方面的资料,并许诺给予重酬。卢某某以从事学术研究为名,通过其导师和图书馆馆长的帮助,在图书馆借阅了大量内部刊物,并将有关内容拍成照片发给s主编。卢某!

某从中获取报酬16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手机、电脑、学习驾驶,以及支付学习期间的生活费。2013年8月,卢某某被国家安全机关抓获。因卢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有悔罪表现,其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对卢某某予以警告,并没收其作案工具和非法获取的报酬。

 

16大学生如何增强反奸防谍意识?

(1)树立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识别能力,在与境外人员接触时严守国家秘密。

(2)善于识别各种伪装,发现外教或境外人员在不恰当的场所宣扬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散布极端的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潮时,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高校保卫部门报告。对于收到的反动心战宣传品要及时主动上交给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高校保卫部门,防止扩散和产生不良影响。

(3)到国外学习、旅游前,应了解、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坚决抵制敌对势力的策反、拉拢、威胁,利诱等活动。

 

 

17近年来,媒体报道了多起网络勾联策反的间谍案件,那么什么事网络勾联策反?

网络勾联策反,是指境外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披着记者、公司、商会和军事爱好者等“外衣”,以考察、评估、交流等名义,利用网络联系的方式策反境内人员和进行情报交易的一种活动方式。

互联网的兴起使得财色相诱的传统间谍手段显得代价高昂,网络勾联既强了间谍活动的隐秘性,又降低了风险和成本。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8.54亿人,庞大的网民群体对境外间谍机构来说是最廉价的情报源。不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正是看准了这一点,频频对我网民实施网络勾联策反活动,采取“漫天撒网,重点捕鱼”的战术,将急于挣钱又缺乏防范意识的网民发展成为其服务的情报人员。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利用互联网勾联、策反我境内人员后,为了及时隐蔽地向被策反对象传递情报经费,通常会要求被策反对象利用虚假证件或窃取他人证件开设银行帐户,用以收取间谍经费。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利用互联网进行勾联策反活动,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了重大危害,需要引起广大网民的高度警惕。

18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如何对我网民实施勾联策反?

国家安全机关在破案过程中发现,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主要通过以下手段对我国网民实施勾联策反:在网上交往过程中,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不同网民的身份,设计编造“记者”、“海军退伍军人”、“境外某研究机构工作人员”等虚假身份,对我网民进行感情拉拢,伺机集情报,甚至直接提出以金钱收买情报。对感情拉拢和金钱诱惑产生初步效果后,即要求有出卖情报意图的网民改用MSN或加密邮箱等更为保密的方式进行勾联,商谈提供情报的具体细节。对可能提供有价值情报的网民,专门向其传授使用加密软件传递文件的方法,教授其通过分割加密、多次加密或者将情报隐藏在音频、图像文件中发送到境外专门设立的网站等多种方式传递情报。对已策反的网民,还会要求其在我国内部网站上植入病毒程序,以大批量直接获取情报。

【典型案例】导某某间谍案

马某某,军事发烧友。2000年,马某某在某网站军事论坛上发表了一篇《XXX舰大曝光》的分析文章,并急切地希望得到其他网友的评价。就在焦急等待之际,一封自称是海外华人L的电子邮件不期而至。L先生对马某某的文章大加吹捧,称马某某“业余钻研军事专业领域竟有如此深厚之功力”,使马某某顿时飘飘然,感觉一下子找到了人生知己。几次邮件来往,马某某开始向L先生发泄对社会的种种不满,并迫不及待地提出请他帮助联系在海外军事刊物发表文章的请求。L先生迅速回复,抛出了帮忙牵线联系,并以每千字给予30~40美元丰厚稿酬的诱饵。此后马某某陆续向L先生投送了多篇稿件,并收到L先生转寄来的1000多美元,这让他喜;出望外、感激涕零。当L先生试探性地提出邀请马某某去境外当面

洽谈长期“合作”事宜,并由其支付往返路费时,马某某连忙满口答应,并在L的引诱下最终加入境外某间谋组织,长期为其集、提供我军事情报。2003年6月,马某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20公民在生活中、工作中,如何防范间谍?

上网人员注意事项

对求职招聘网站要认真甄别对方要求,凡是要求提供单位内部情况或机关文件、公文的应予拒绝;

对以学术研究、论文征集、咨询机构名义要求提供内幕情况的应予拒绝;

婚恋、QQ、微信及朋友圈中不明身份人员,以情色或金钱引诱要求提供党政,军工、科研等单位的内部,涉密资料的应予拒绝;

网上军事交流,不将观察到的涉及我军事装备、军事部署、军事演习的敏感内容等,在网上扩散或发送,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21公民如何在日常交往中増强保密防范意识?

(1)学习保密常识,接受保密教育,正确认识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对外交往中坚持内外有别,不要涉及我国内部的人事组织、社会治安状况、科技成果、技术诀窍和经济建设中各种未公开的数据资料。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回避或按上级的对外口径回答。

(3)在与境外人员接触时不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事项的记录本。对方向我索取科技成果、资料、样品或公开询问我内部秘密时,要区别情况,灵活予以拒绝。

(4)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要带境外人员参观或进入非开放区域、场所;不准境外人员利用学术交流、讲课的机会进行系统的社会调查;不要填写境外人员发放的各种调表,或替他们撰写社会调查方面的文章。

(5)在新闻出版工作中,要注意保密原则,不要随意刊载有关国防科研等事关国家秘密的事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要为境外人员提供或代购内部读物和资料。

 

22公民发现失密、泄密和窃密情况时应当如何处理?

公民发现有以下失密、泄密和窃密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拾获属于国家秘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的。

 

23公民在境内外受胁迫或受诱骗实施了间谍行为,应该怎么办?

公民在境内受胁迫或受诱骗实施了间谍行为,一定要悬崖勒马,立即停止间谍行为,并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应当及时向我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

 

【典型案例】李某某

李某某,1972年生,我国某边境城市国家机关副科级干部。2017年5月,李某某陪同两名中方客户赴某国考察,在其入关时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带离盘问,并将其手机存储内容进行复制,询问其通讯录内联系人情况。随后,境外间谍人员以莫须有的理由强行对李某某开具行政处罚,并要求其签署为对方服务的!保证书,否则不得离开。李某某迫于无奈,在胁迫之下签署了保证书。回国后,李某某第一时间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自首,如实讲述了其在境外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胁迫策反全过程根据《反间谍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国国家安全机关对李某某不予追究。

 

24出国境人员注意事项

遵守所在国法律,防止滋生祸端,避免引火烧身;

不擅自脱离团队单独活动,不给敌人可乘之机;

洁身自好,防止落入圈套,遭人暗算;

不贪恋过于轻松、意外获取的利益,防止吞食诱饵,难以摆脱;

理性对待身边过分热情、不明身份的人员,防止其觊觎之心;

受到境外间谍组织情报机关及其人员纠缠或威胁时,及时向我驻外大使馆报告,或回国后通过单位、社区等组织或本人及时向国家全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25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典型案例】王某案 

2010年3月,某央企派出团组赴我国友好邻国参与某大型开发项目招投标。在当地一中餐厅用餐期间,一名当地男子将一盒餐巾纸送入包间,随后,团组人员在餐巾纸盒内发现一形似U盘的物品,随即向我国驻当地使馆报告。

经我国国家安全机关检测和签定.认定该装置为加密存储式专用窃听器材,外观伪装为普通U盘,内置两个微型麦克风,由内设的3.7V锂电池供电,用隠議式微型按钮实现工作状态控制,具有数字加密录音功能。

国家安全机关反间谍侦察部门随即对该事件开展调,发现该中餐厅老板王某有重大间谍嫌疑。经,王某为该国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就餐人员信息,为其监视.窃听提供便利。在法律和政策感召下,王某主动交代问题,国家安全机关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反奸防谍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以我做起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国家安全的真正实现有赖于人人参与,人人有可为。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保证人民安居乐业,

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前提、

人民幸福安康的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

关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关系你我。


【编辑:保卫处】